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的要求,经学校领导班子决定于2020年6月至8月举办澳门第十三场娱ssd0000“建行杯”辽宁省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园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我校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学生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从而推动我校的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深刻推动我校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六届大赛将举办“1+5”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2)、职教赛道(详见附件3)、萌芽赛道(详见附件4)。“5”是5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系列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在线双创专题公益辅导、“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与新业态高峰论坛、大赛国际展示交流中心经典案例项目展播。
四、组织机构
本次校园选拔赛由澳门第十三场娱ssd0000招生就业处主办,校就业与创业联合会承办,各二级学校协办。本次校园选拔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校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等机构。校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校赛的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校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 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澳门第十三场娱ssd0000招生就业处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比赛赛制
1.校园选拔赛主要采用海选报名、网络初评、校园决赛三个环节。海选报名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网络初评与校园决赛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
七、赛程安排
1.海选报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6月26日至7月10日24时。
2.校园决赛:原则上采用线上路演的方式开展,招生就业处将聘请校内外优秀创业导师作为专家评审,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具体比赛时间以后续下发有关通知为准。
3.省赛名额分配:招生就业处将严格按照省赛委员会下发的配额,推荐校园决赛成绩优异的项目团队晋级省级赛。
八、校赛奖项
校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导师奖等(详见附件)。其中,海选报名数量将作为优秀组织奖的重要评选指标。
九、校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校赛工作QQ群为:826358723,请每学院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十、校赛组委会联系人
联系电话:0411-39265013 陈老师
高教主赛道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同时将原国际赛道并入高教主赛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 3 类。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20年5月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 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7 年 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年3 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 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 日前正式入职)。
四、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校赛组委会所有。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经研究,决定继续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领航脱贫攻坚 红色筑梦创业人生
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改革开放精神,鼓励青年“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走进革命老区、偏远山区和城乡社区,聚焦脱贫攻坚,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书写无愧于时代的壮丽篇章。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安排
1.活动报名
各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22日至7月10日。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安排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如参加大赛,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
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6.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四、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职教赛道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职教赛道,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方式和要求
1.职业院校(含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学生(不含在职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学生(不超过 30 周岁)可以报名参赛。
2.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5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 5 年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 5 年内的毕业生(2015 年 6 月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须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 1),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四、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萌芽赛道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萌芽赛道,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发现和培养创新创业后备人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推动创新创业素质教育,探索基础教育阶段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模式,引导中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社会实践等创新性实践活动,培养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思维、享受创造乐趣、提升创新能力。
二、参与对象
普通高级中学在校学生。参赛学生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鼓励学生以团队为单位参加(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 15 人),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三、参赛项目要求
1.项目应紧密融合学习、生活、社会实践,能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或提供解决思路,具有可预见的应用性与成长性,可以是各类中学生赛事获奖项目或作品(可参照教育部公布认可的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2.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奖项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