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慧科海豚大数据应用与分析大赛于2020年首次举办。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指导下,由澳门第十三场娱ssd0000承办,按照“专家指导、部门协调、高校承办、学生参赛”组织实施。
本次大赛旨在给省内大数据相关专业师生提供科创竞赛同场竞技的机会,助力高校大数据相关学科的深化发展,搭建校企大数据人才培养合作的桥梁,依托“海豚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实验平台”,提升大数据本科生的数据分析和大数据应用创新能力。
本竞赛设置大数据分析赛和大数据应用创新项目设计赛两类赛项。
大数据分析赛重点考察参赛队伍的数据收集与整理、数据分析、数据分析结果展现等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大数据应用创新项目设计赛重点考察参赛队伍结合大数据应用场景,分析大数据问题,论证开展大数据应用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设计大数据应用的具体方案,展现最终的大数据应用效果。
一、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为澳门第十三场娱ssd0000全体在校大学生。
2.为贯彻落实协同创新精神和促进培养大数据、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计算机科学人才,鼓励不同学科专业学生跨学科、跨类别报名参赛。
3.所有参赛者以小组(每组不超过5人)形式设计参赛作品,均须以所在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本竞赛设置知识赛、作品展示赛两个阶段。所有竞赛环节都通过“海豚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实验平台(dolphin-labs.com)”来完成。
1. 所有参赛高校统一登录“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 http://cxcy.upln.cn/,在平台上申报参赛团队和个人信息。
大数据知识赛将依托“海豚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实验平台”,为每位参赛队员开设配套账号。“海豚平台”将为每个参赛队员创建账号,在“个人中心”—〉“我的考试”中,选择“2020辽宁省高校大数据大赛知识赛”进行答题并提交,本阶段竞赛将于6月份中下旬开始,7月15日截止。由系统评定知识赛成绩。
2.完成知识赛并通过考核的参赛队,可以自由选择“大数据分析赛”或“大数据应用创新项目设计赛”任意一个赛道完成作品展示。“海豚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实验平台”将为学员提供在线“辽宁省高校大数据大赛配套学习营”,包括课程视频、实验案例、代码,项目案例和数据集等。
Ø 参加“大数据分析赛”的团队将根据“海豚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实验平台”提供的数据集和数据分析要求,自行选择合适的模型、算法进行数据分析,并将结果提交到平台,系统将进行自动的评分并提供排行榜。在截止日期前,参赛队可多次提交结果。参数团队最后根据在平台上完成的数据分析结果,撰写大数据分析报告。本赛道最终得分由两部分构成,系统自动评分占70%,大数据分析报告得分占30%。
Ø 参加“大数据应用创新项目设计赛”的团队,围绕各类组织管理过程中的应用背景,重点考察参赛报告解决大数据实际问题的效果等。全部竞赛成果以提交到 “海豚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实验平台”的为准。
本阶段竞赛将从8月开始,成果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参赛团队将竞赛作品上传到“海豚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实验平台”,主办方将组织大数据评审专家匿名评审参赛报告,根据评审规则给每个团队量化打分。
为了保证本次大赛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下开展,为广大青年学生营造良好的参赛环境,竞赛组委会将组建省级专家组,专家组由省管理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省内相关专业的知名学者、行业协会专家等具有较高学术权威的专家组成。
竞赛作品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评分规则详见附件1、2。
三、奖项设置
大赛奖项采取统一评审的办法。辽宁省赛区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个人奖具体奖项数量根据报名情况按参赛团队数量比例确定,组委会对本次大赛和评奖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四、申诉与仲裁
为使大赛公平、公正、透明,大赛实行公示和举报制度。
若对获奖作品有异议,通过网络和电话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向大赛秘书处反映,并留下联系方式,以备秘书处核实。提出者需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抄袭作品来源的复印件等),匿名提出异议不予受理。大赛秘书处受理异议,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大赛组委会裁决。
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展作品所涉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参赛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与获奖资格。
五、竞赛结果公示
在评审结束后,大赛结果在辽宁省本科教学网上公示5天,供公众监督、评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赫譞
联系电话:15998633785(微信同步)
电子邮箱:2858886783@qq.com
七、领队与选手须知
领队须知:
本次竞赛各参赛院校需指派领队一名,具体负责本校参赛组织工作。
选手须知:
1.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在媒体上的宣传、出版发行、展示等非商业活动。
2.组委会保留对大赛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注:报名参赛的同学请及时和参赛联系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