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规程
1.竞赛名称
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乡村生态宜居环境设计大赛
2.竞赛目的与意义
竞赛目的:本次大赛以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求为目标,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等方面为切入点,从城乡规划、乡村文化及产业振兴、城乡融合再到建筑与风景园林、环境艺术与传统文化复兴为核心,推动多学科跨界交融综合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能力和质量的提升为目的,为改善乡村生活环境和乡村振兴寻找设计新力量提供最佳途径和机会。
竞赛意义:竞赛旨在贯彻党的十九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辽宁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高校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向全社会展示高校艺术设计教育与时俱进的面貌,搭建高校艺术设计教育成果与经验的交流平台。
3.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包括研究生及高职高专学生。
2.为贯彻落实协同创新精神和促进培养艺术设计应用型人才,鼓励不同学科专业学生跨学科、跨类别报名参赛。
3.所有参赛者以个人或小组(每组不超过5人)形式设计参赛作品,均须以所在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4.竞赛内容与方式
1.竞赛主题:大赛原则上以“乡村生态宜居”为主题,以现实村庄为题材,对农房、乡村公共建筑及村庄环境等进行创意设计。
2.竞赛作品。提交参赛作品应符合大赛主题要求,参赛专业范围主要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绘画等艺术类相关学科对乡村生态宜居环境的设计,包括空间环境、品牌形象、交通工具、工具装备、公共陈设、公共设施、装置书画等各类原创艺术设计作品。
提交的参赛作品须包括:设计构思草图、设计说明、设计预想图、模型图片组成的平面图版与实物或模型。
3.鼓励协同创新。为体现以未来乡村振兴和发展的服务设计、可持续设计的新趋势,大赛欢迎参赛者提交新型服务设计、可持续设计类型作品参赛。
5.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竞赛时间:2020年5月-2020年10月
初赛:2020年5月-6月
复赛:2020年9月
颁奖活动:2020年10月-12月
二、竞赛组织
1.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大连工业大学
(2)大赛组织委员会
为保证竞赛项目的顺利进行,省教育厅成立2020年辽 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委员会,主要负责竞赛工作的总体部署及组织协调。
(3)秘书处
秘书处主持大赛的日常工作。
三、竞赛规则
竞赛规则
1.所有参赛作品内容需要符合本届竞赛的主题和范围,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它比赛,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2.所有参赛作品分为设计(纸质)、设计(视频)、艺术作品等三大类。
(1)设计(纸质)需提供设计图及版面说明。参赛时提交的作品版面大小为A1(594mm×840mm)的电子稿。每件参赛作品提供不超过3个版面,版面内容包含主题、效果图、必要的辅助图及5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等。
(2)设计(视频)需提交短视频作品,时长在1分00秒——5分00秒之间;清晰度不低于1080P,画面质量不低于1920*1080,画面比例为16:9;参赛作品需配有中文字幕,中英双语字幕更佳;格式为MOV或MP4;脚本格式为Word文档,需说明创作思路、制作流程、主创人员等。
(3)艺术作品需提供清晰的创作草稿、最终作品(电子照片或电子稿)及800字左右的创作说明。参赛时提交的最终作品电子文件建议大于5M,保证图面清晰,不产生歧义,每件参赛者提供3~5个版面。
上交的参赛作品的电子版请以学校为单位编号和命名,如“辽宁大学+序号+专业”,并且与报名表信息一一对应。
3.各高校通过校内选拔后提交参赛作品总数不超过30件/校。参赛作品由学校统一分组别选送。报送材料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方式:初赛评审,以设计或作品的电子稿形式进行;复赛评审,按不同类别确定以作品模型、实物或电子文件为主要形式,结合现场答辩形式进行。
评分标准:根据大赛主题、意义和目标,从设计的创新性(40分)、可行性(30分)、表达效果(30分)三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
奖项设置
大赛奖项采取统一评审的办法。辽宁省赛区设一、二、 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个人奖具体奖项数量根据参赛人数按比例确定,组委会对本次大赛和评奖保留最终的解释权,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申诉与仲裁
为使大赛公平、公正、透明,大赛实行公示和举报制度。
若对获奖作品有异议,通过网络和电话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向大赛秘书处反映,并留下联系方式,以备秘书处核实。提出者需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抄袭作品来源的复印件等),匿名提出异议不予受理。大赛秘书处受理异议,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大赛组委会裁决。大赛组委会将在公示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公布裁决意见。
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展作品所涉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参赛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杯、获奖证书。
竞赛结果公示
辽宁赛区组委会在评审结束后,大赛结果在辽宁省本科教学网上公示5天,网址http://www.upln.cn,供公众监督、评议。
其他未尽事宜
领队须知:
本次竞赛各参赛院校需指派领队一名,具体负责本校参 赛组织工作。
选手须知:
1.所有寄送至竞赛组委会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具有作者独立知识产权的、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否则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组委会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
3.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在媒体上的宣传、出版发行、展示等非商业活动。
4.组委会保留对大赛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根据文件精神,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免参赛费,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