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1、竞赛名称
2021年“iTeach” 辽宁省大学生数字化教育应用创新大赛
2、竞赛目的与意义
大赛旨在引领高校大学生,在关注教育发展、理解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面向教育真实需求进行作品开发,在完成作品的同时,提高面向应用、追求价值实现的意识,并通过学以致用的实践培养创新能力和合作意识,提高综合素质。
3、参赛对象与要求
1.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不限专业和年级均可报名参赛 (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
2. 参赛人员可以以个人或团队两种形式参加比赛。规则如下:
①团队参赛的成员人数应控制在 5人以内;
②每个参赛队伍需有 1-2名教师作为指导教师,负责赛前辅导和参赛组织工作;
③每位参赛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参赛小组,否则将取消该名选手比赛资格。
4、竞赛内容与方式
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部分。各校根据决赛的内容和要求自行开展校内初赛,并向组委会推荐决赛选手;决赛采取现场展示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参赛队伍按照比赛项目类别,在现场进行约 10分钟的作品展示,并针对专家评委的提问质询进行答辩,时长3- 5分钟。评委专家根据展示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由此评出相应奖项。
为体现面向教育应用创新并方便大赛管理,参赛作品分为以下几类:
1.数字媒体技术类:采用数媒技术将教学知识点以视频、动画、虚拟现实(AR/VR/MR)等展示呈现或互动教学,如单个或系列教学视频、教学动画等。
2.课件类:围绕单个或知识组的教学支持互动学习的教学资料,如 带交互功能的教学课件、交互式课件、实践教学计划与内容、微课程、网课及网络教学等。
3.工具系统类:能够支持相对完整的教学过程组织和教学活动实施的教学工具软件,既可以是利用新型网络软件技术开发的独立系统,也可以是基于现有社会媒体(如微信、QQ等)的开放接口开发的功能系统,或是利用成熟的技术工具开发面向教学、学习及校园管理场景的教育智能化应用或应用系统(鼓励使用开放平台提供的技术接口)。
4.教育服务应用类(人工智能教育方向)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包含但不限于:数字孪生、大数据、云计算、智慧教育体系等)解决教学过程中的各种应用场景和需求,对重难点的教学产品和教学案例进行设计、开发,突出数字信息与人工智能的教学优势。
5、竞赛时间
初赛:2021年4月26日-5月28日
决赛:2021年6月18日-6月20日
6、竞赛环境与设施
大赛决赛在渤海大学举行。
竞赛组织
1、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渤海大学
2、组织形式
大赛由承办单位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由组委会聘请高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竞赛秘书处设在渤海大学澳门第十三场娱ssd0000。
竞赛规则
1、竞赛规则
1.参赛作品应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在面向教育真实需求的基础上进行作品开发。
2.参赛作品的内容必须保证健康、合法、科学,无任何不良信息。
3.作品内容完整,符合技术与应用相关规范且具有实践可操作性。
4.参赛作品要求从内容到形式均为原创作品,无知识产权纠纷,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即刻作废。
5.对于提交的内容不完整、无法运行,或提供任何虚假信息,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的作品,均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6.参赛作品一律不退原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2、奖项设置
大赛设学生奖及指导教师奖。
1.学生奖
每组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名额由竞赛组委会在赛前公布。
2.指导教师奖
指导学生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3、申诉与仲裁
举报实行实名制,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匿名举报无效。举报受理由竞赛组委会核查并裁决。
4、竞赛结果公示
省赛竞赛获奖结果将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专题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其他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411-39265013
电子邮箱:dacaichuangye@163.com
2、领队与选手须知
1.请各参赛院校指派1名领队,领队可由指导教师兼任,学生不得担任领队。领队教师负责指导学生报名、参赛等赛务工作等。
2.在竞赛过程中,保障比赛的公平、公正,不得出现参赛选手临时更改替换现象,一经发现取消该团队比赛资格。
3.参赛选手应带好身份证和学生证,并提前15分钟进场,请勿迟到早退。
3、其他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